首页

美脚深喉

时间:2025-05-25 11:18:44 作者:虚假冒名登记应当如何防? 浏览量:44195

  近年来,国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通过一系列放宽市场准入的改革举措,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和创造力。然而,在市场主体数量快速增长的同时,虚假冒名登记问题也随之显现。

  如果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被“偷梁换柱”,很可能让企业陷入法律纠纷,对企业的经营、信誉和市场地位造成严重损害。那么,面对虚假冒名登记,该如何应对?日常经营管理中应当注意哪些事项?对此,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对相关热点问题作出了解答。

  问:什么是虚假冒名登记?

  答:简单来说,虚假冒名登记就是有人通过伪造签名、提供虚假材料等方式,冒用他人身份进行工商登记。这种行为可能贯穿于设立、变更或注销的各个环节,常见手段包括盗用或伪造身份证件,冒充法定代表人、股东或合伙人等关键人员进行登记备案,甚至直接“偷走”公司的控制权。同时可能涉及伪造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等文件。

  问:为什么会出现虚假冒名登记的问题?

  答:虚假冒名登记的产生有多方面原因,既有法律监管的漏洞,也有企业管理的不完善,还涉及一些不法分子的恶意行为。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申请人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这种审查方式虽然提高了登记效率,但也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比如,伪造签名、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容易在形式审查中蒙混过关;在企业内部,很多文件签署流程不规范,代签、冒签等情况较为普遍,在办理工商登记中也存在大量登记由委托代办人代办、代签等情况,因对虚假冒名登记的法律后果认识不足,忽视了潜在的风险。还有一些企业或个人为了逃避债务或法律责任,可能会通过虚假冒名登记,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他人,从而规避法律追责。

  问:如何预防和应对虚假冒名登记?

  答:从市场监督角度来看,作为工商登记的主管部门,行政机关在预防和解决虚假冒名登记问题中扮演着关键角色。近年来,随着虚假冒名登记案件的增多,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也在不断增强,但仍需加强登记审查力度,尤其是涉及法定代表人、股东变更等关键事项和材料的审查上,应更加谨慎。

  市场监管部门可进一步强化技术手段,在登记环节引入人脸识别、指纹识别等生物特征核验技术,保证申请人身份真实,确保登记信息的不可篡改性和可追溯性;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联合公安、税务等部门,实现数据互通,通过大数据分析识别异常登记行为,及时发现虚假登记行为,通过联合执法开展有效打击;定期对已登记的市场主体进行核查,发现虚假登记行为及时纠正;结合信息公示与信用惩戒等措施,健全预防和解决虚假冒名登记机制。

  从企业管理角度来看,虚假冒名登记的风险点往往源于内部管理的漏洞。对于企业而言,应严格规范文件签署流程,确保所有工商登记相关文件(如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任命书等)的签署过程规范、透明,避免代签或未经授权的签署行为。要定期核查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确保法定代表人、股东等关键人员信息的真实性和登记信息的准确性。此外,企业应建立快速响应机制,一旦发现存在虚假冒名登记的问题,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反映问题,申请更正或撤销错误的登记信息,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问:如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虚假冒名登记问题?

  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商登记行为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工商登记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同时,自工商登记作出之日起不超过五年。需要注意的是,这两个期限是并列的,无论当事人何时知道登记行为,只要超过五年,法院将不再受理。因此,企业应定期核查工商登记信息,确保法定代表人、股东等关键人员信息的真实性和登记信息的准确性。

  大量的虚假冒名登记案件中,不仅涉及工商登记,还存在涉企业经营等民事纠纷,行民交叉情形较为普遍。人民法院对于工商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可以根据有效证据在行政诉讼中予以认定,而对涉及申请材料真实性以外的民事争议问题,如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程序、决议内容是否合法有效等,应当通过民事诉讼等方式解决,之后再根据民事的认定结果来进一步确定工商登记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如果工商登记机关在审查过程中存在过错,企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错误的登记行为;如果虚假冒名登记涉及法定代表人、股东等内部人员的侵权行为,企业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对于情节严重的虚假冒名登记行为,如构成刑事犯罪的,还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稿件来源:法治日报法律服务·解读

  本报记者   徐伟伦

  本报通讯员 李晓林

展开全文
相关文章
打卡“隐藏”机位!北京两棵近600年银杏树进入最佳观赏期

据介绍,为确保箱梁架设顺利完成,施工单位提前筹划,反复研讨形成架梁工作方案,优化工序衔接流程,抓好箱梁运输、吊装、架设等重点工序衔接,联合地方积极采取多种措施进行安全防护,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管控疏导,全力确保了箱梁架设工作安全、平稳完成。

驰骋向战的“铁骑尖兵”(最美新时代革命军人)

来自迪拜的采购商阿喀什称,他此次主要来采购汽配相关产品,已与多家企业进行对接,并与其中1家达成合作意向,接下来将参观工厂,进行深度洽谈,促成合作。

(十四冬)“十四冬”邂逅春节:“冰雪白”与“中国红”相遇的“热辣滚烫”

警方提醒,在追求学历提升时,务必通过正规教育渠道和官方网站申请。在支付任何费用前,应向教育部门或相关认证机构核实认证,以免落入诈骗陷阱。(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

司法部加强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在苏州工业园区开展开放创新综合试验,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现就支持苏州工业园区深化开放创新综合试验,提出如下措施。

商务部:“产能过剩论” 完全站不住脚

四川省仁寿县人民检察院以四川某食品有限公司、郑某某涉嫌逃税罪提起公诉。四川省仁寿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单位四川某食品有限公司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仍未补缴,已构成逃税罪。被告人郑某某作为被告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亦构成逃税罪。四川省仁寿县人民法院以逃税罪判处被告单位四川某食品有限公司罚金;被告人郑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未补缴税款责令追缴。一审宣判后无抗诉、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相关资讯
热门资讯